十大网投正规信誉网址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審計工作,構建“各司其職、密切合作、信息共享、結果共用”的審計工作聯動協作機制,形成監督合力,提升審計工作成效,促進審計整改,完善内部控制,推動學校全面發展。根據《審計署關于内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教育系統内部審計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學校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通過召開會議方式彙報工作、通報情況、讨論問題和确定事項。
第三條 聯席會議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由校長辦公室、組織部、紀委辦公室、人事部、計财部、審計部、國有資産與實驗室管理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還可邀請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第四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審計部,由審計部部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審計部承辦。
第五條 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訂審計重要文件、制度;
(二)聽取審議審計工作計劃;
(三)聽取審議審計工作開展、審計結果運用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等情況報告;
(四)協調解決審計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五)統籌協調重要事項的審計整改督查,協調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六)其他需要研究、解決的事項。
第六條 聯席會議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聯席會議召開的各項準備工作;
(二)負責協調各項審計工作聯動實施;
(三)督促檢查審計整改落實情況;
(四)聯系成員部門落實聯席會議決定;
(五)起草有關審計的文件、制度;
(六)收集整理審計工作信息;
(七)整理保存聯席會議紀要;
(八)承辦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聯席會議各成員部門的主要職責:
(一)校長辦公室
1.在學校接受國家審計機關審計時,組織、協調相關工作,并通報審計結果;
2.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所掌握信息,向聯席會議提出有關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協助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将上級部門頒發的有關經濟法律法規、政策通報聯席會議組成部門。
(二)組織部
1.向履任的領導幹部告知該崗位的經濟責任;
2.根據校黨委工作安排,提出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年度計劃;
3.向審計部出具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書,确定被審計對象和内容,并提供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
4.配合審計部做好經濟責任審計有關工作,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4.将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情況作為對幹部考核、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5.将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歸入幹部人事檔案。
(三)紀委辦公室
1.必要時會同審計部研商審計對象相關情況;
2.對審計移交的問題線索,依規依紀依法進行查處,對相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酌情向聯席會議通報情況;
3.将審計整改情況列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評内容;
4.構建審計監督、紀律監督、檢察監督、巡察監督協同推進工作機制;
5.協調解決審計工作與紀檢監察工作相關問題。
(四)人事部
1.協助審計部開展工作,向審計部提供審計所需的有關被審計對象的材料;
2.對審計結果進行分析利用;
3.協調解決審計工作與人事工作相關的問題。
(五)計财部
1.及時将上級有關部門出台的财經法規、政策等向聯席會議通報;
2.協助審計部開展工作,提供審計所需要的财務制度、會計賬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電子數據等财務資料;
3.向聯席會議通報所掌握的學校有關财務專項檢查結果;
4.對被審計對象涉及有關财務管理審計整改事項進行業務指導并督促整改落實;
5.對審計結果進行分析利用,進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規範内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範财務風險。
(六)國有資産與實驗室管理部
1.及時将上級有關部門出台的資産管理法規、政策等向聯席會議通報;
2.協助審計部開展工作,提供有關資産管理的制度、台賬、電子數據等資料和證明;
3.對被審計對象涉及的有關資産管理審計整改事項進行業務指導并督促整改落實;
4.對審計結果進行分析利用,進一步健全内控制度,落實監管責任,促進内部管理,規避資産管理風險。
聯席會議各成員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所掌握的信息,向聯席會議提出有關審計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聯席會議反饋審計整改及審計結果運用情況。
第八條 聯席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召開時間、議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彙總成員單位意見後,報請組長同意後确定。各成員部門需提交聯席會議審議、通報的有關材料,應事先提交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九條 與會人員對聯席會議所涉及的有關事項和文件資料等負有保密責任。
第十條 若聯席會議成員部門主要負責人正在接受學校的審計,應回避聯席會議有關議題。
第十一條 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重要事項,應按學校有關規定及時向學校彙報。
第十二條 聯席會議确定的工作意見和決定,根據需要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整理形成會議紀要,由組長審定、簽發,各成員部門要各司其職,認真落實。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審計部負責解釋。